“理性投資,從我做起”投資者教育專項活動——案例分析:層層誘惑,高利陷阱
案情摘要:
2016年初,退休的王太太聽信交誼舞伴把錢放置高利息數字貨幣“某某寶”,平常還能到固定的餐館用餐抵消利息。王太太根據要求繳納了1000元的開戶費,放置5萬元于高利貸公司購買了2年封存期高利息數字貨幣。期間持續收到推送短信告知數字貨幣收益但無法兌換成人民幣。根據介紹“福利”,半年后到某餐館吃飯的確免費。2017年收到短信說將啟用交易平臺,介于電腦生疏,王太太未關注。期間王太太多次被推薦續買可提前兌換人民幣的數字貨幣。特定日子稱續買可提前兌換全部數字貨幣。借此,王太太硬是推薦家人繼續購買數字貨幣。最終,家人發現異常,跟蹤發現電話為無效,舞伴已消失。
風險揭示:
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,通過會員的形式,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,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,還包括以就餐抵息的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。這是非法集資,是一種涉眾型違法犯罪行為。根據相關規定,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,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。廣大群眾需擦亮雙眼,高度警惕,遠離非法集資,謹防受騙上當。
*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“國信證券珠海分公司”